好兄弟1元转让股权靠谱吗?会不会涉税呢?
作者:诚立会计 | 发布时间:2024-10-08股权转让是目前创业者经常会遇到的,但凡涉及股东的变化,基本都要做股权变更,进行公司股权的转让交易。而交易是税费产生的根源。通常税务机关会怎样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1、最主要的核定方法是“净资产法”。也就是股权转让收入按每股净资产或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这种方法简单易懂,主要看公司的财务报表即可。
2、如果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知识产权、采矿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简单理解就是参考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专业评估报告来定。
3、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注意这种方式较复杂,我们举例理解一下。
Eg:甲公司的个人股东张三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李四,转让价是4000万元,已办理工商登记。如果税务局认为价格不公允,需要调整计税价为9000万元。请问:李四以后再卖甲公司股权,计算个税时,如果不考虑合理费用,成本是按当时购买股权时支付的股价4000万元扣除,还是按计税价9000万元扣除?
股权转让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所以应该按9000万元扣除。
假如后续张三还要卖股权,那么就需考虑用加权平均法了,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八条”。
看到这里,我们不难发现传说中的1元股权转让其实还是存在涉税风险,不是真的好兄弟,价格咱们也就兄弟价了,税务机关可以不认的。
那我们有没有更好的策略来应对呢?这个策略运用好,作用不可小觑。“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的情形,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